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不应当立案侦查而立案侦查的案件进行监督;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组织联合专项检查、监督及召开联席会议;协调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加强对重大、疑难案件的会商指导;跟踪指导和督促落实检察机关的补充侦查意见;跟踪监督适用取保候审措施的案件,另案处理的案件,长期挂案的案件;构建刑拘直诉、轻刑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积极推动繁简分流、简案快办;协调督促庭审阶段侦查人员出庭;定期对辖区内的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形成调研报告,做好犯罪预防、溯源治理;收集案件数据信息,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研发提供支持;积极推进认罪认罚、羁押必要性审查、非法证据排除,参与案件的矛盾调解等其他有必要在办公室开展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