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巡河制度,推进河道综合治理,今年以来,“河长+检察长+河流警长”联合开展巡河护河行动,有效防止汛期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巡河组对南川河、北川河河道中阳段进行了全线巡查,实地察看了河道环境卫生、河流水质情况,重点摸排了是否存在水域污染、非法采砂、侵占河道等违法犯罪行为。巡河中发现,南川河暖泉镇关上村下游下会段和石宝庄段河道内违章修建过水桥,存在汛期如遇强降雨或洪水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隐患,将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围绕上述问题,县委常委、政府县长、南川河总河长孙燕飞签署2024 第一号河长令,要求对南川河暖泉镇关上村下会段和石宝庄段河道内违章过水桥涵进行拆除。7月29日,在中阳县河长办组织下,中阳县人民检察院、中阳县暖泉镇人民政府、中阳县水利局共同完成对南川河暖泉镇关上村下游下会段和石宝庄段河道内违章修建过水桥拆除工作。
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保护有效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是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河流警长”工作机制的重要任务。下一步,中阳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深化“河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常态化开展河湖巡查、检查,与行政机关同向发力,持续推进河湖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形成河湖监管保护合力,以最严密法律手段保障河湖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