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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检动态】“林长+检察长”合力共促生态环境修复
时间:2023-1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工作合力。11月22日,中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林长+检察长”生态环境修复协调座谈会,政府副县长高青山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宇峰参加会议并作了工作安排。会议由县检察院党组成员、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杜俊俊主持,县检察院、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及各乡镇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马宇峰检察长围绕会议主旨向与会人员进行了说明。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国芳通报了中阳县部分企业非法占地毁林案件基本情况。与会人员围绕企业发展过程中非法占用林地及植被恢复异地造林问题进行了深度交流,共同推动《关于植被恢复异地营造司法公益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完善和形成。

马宇峰对当前检察机关、企业、各行政单位及乡镇面临的形势和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和阐述,指出,要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职能作用,首先要形成工作共识,解决认识分歧,探索建立“检察长+林长”“刑事合规+公益诉讼”“林业+公安”“检察+乡镇”工作机制,在依法履职的基础上综合考量企业发展实际、生态环境修复等方面的实际问题,统一规划高标准异地造林,建立检察公益诉讼生态林公园,实现由“林长制”转变为“林长治”。


高青山对县检察院服务地方政府,协调推动植被恢复异地营造司法公益林工作表示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求各部门认真研究《通知》内容,要严格规范《通知》出台后异地造林相关工作,坚决杜绝因《通知》出台引发新的恶意占用林地行为。二是要对异地造林选址严格把关,严密执行,搞好协同,加快推进案件办理及生态修复工作。三是要求各部门在履职过程中要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中心,积极担当作为,严守廉洁自律底线,正确、公平用好公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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